一、组织机构
指导单位: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、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公益文化中心
科研指导:全国特长生教育评价“十三五”重点科研课题办公室
主办单位:亚洲青少年文化艺术交流协会、中国特长生教育发展联盟、香港青少年舞蹈总会
协办单位:香港青少年联会、香港舞蹈家协会、香港古筝演奏家协会、香港演艺学院、澳门舞蹈家协会、香港青少年舞团、大韩国际青少年文化交流协会
实施单位:“校园之星”全国青少年艺术风采展示活动组委会、北京青少华艺文化发展中心
联合支持单位:广州长隆野生动物园
二、上海地区组织机构
承办单位:全国青少年艺术风采展示活动上海组委会、上海新浦江教育发展有限公司
冠名单位: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
三、项目设置与活动组别
1. 项目设置
声乐、舞蹈、民族器乐、西洋器乐、表演(戏曲、语言、武术)、书画
2.组别设置
幼儿组:6岁及以下(2014年及以后出生)
儿童A组:7-8岁(2013-2012年出生)
儿童B组:9-10岁(2011-2010年出生)
儿童C组:11-12岁(2009-2008年出生)
少年A组:13-14岁(2007-2006年出生)
少年B组:15-16岁(2005-2004年出生)
青年组:17岁及以上(2003及以前出生)
四、赛事活动时间
2021年3月中下旬-4月上旬(视上海疫情防控情况,另行发布)
五、奖项与证书颁发
奖项:按组别、项目类别分别设置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和优秀奖,颁发第十四届“校园之星”全国青少年艺术风采展示活动上海地区获奖证书和等第奖奖牌
指导教师奖:获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
社会艺术实践证书:参赛选手参加中国社会主义文艺教育“十三五”科研规划重点项目《特长生的培养方法、途径及科学评价》课题上海地区网络调研活动的,同时颁发《社会艺术实践证明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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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赛事细则
伴奏:声乐、舞蹈、语言表演等参赛节目有音乐伴奏的请在赛前一周发邮件至service@xpj.com.cn,邮件标题为“参赛项目-选手姓名-节目名称”,并在参赛时自带标准格式的单曲U盘备用(不接受光盘和手机等播放器)
参赛节目时间:个人参赛节目幼儿组、儿童组一般不超过3分钟,少年组、青年组一般不超过4分钟。超时评委可叫停,不影响评分成绩
服装:比赛需穿着演出服装或正装
化妆:赛事活动现场不提供化妆服务,请参赛者或组织机构自行安排
书画赛事:书画(书法、美术)赛事形式为参赛作品递交评选方式(非现场比赛),作品主题、内容、形式、尺寸不限。参赛者需将参赛作品原作2021年1月23日前邮寄或快递至上海组委会(控江路1690号凤凰大厦1707室徐老师收,电话55961630)
特别注意比赛时间:请关注上海组委会官方网站“活动通告”公布的比赛日程及比赛地点,个别报名的选手请根据选手所报项目、所在组别提前30分钟到达赛场,凭本人学生证或学籍卡等检录并领取参赛证,或电55961630查询。集体报名的由组委会将参赛证发至集体报名机构
退款条例:报名截止日前取消报名的全额退费。报名截止后取消报名则不予退费
防控措施:每位选手限一名陪同人员入场,进入现场时需测量体温和查验绿码,进入现场后全程佩戴口罩
六、报名方法
报名截止时间:2021年3月1日(书画2021年3月15日作品截止)
报名方式:个人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,点击个人报名通道完成网上报名;机构集体报名的请致电55961630或机构报名通道联系上海组委会
报名通道: 机构报名联系通道 个人报名通道
报名费:舞蹈类680元/项/人;音乐类、表演类580元/项/人;书画类120元/人(群舞、合唱、情景剧等集体节目报名费请咨询具体组织报名机构)
—上海组委会—
联系地址:控江路1690号凤凰大厦1707室(双辽路口)|邮编:200092|交通:地铁8号线(江浦路站2号出口),公交:6、14、70、80、145、220、115、103、554、713、716等
联络方式:电话:55961630|电子邮箱:service@xpj.com.cn|联系人:徐老师
官方网站:www.campustar.sh.cn
官方微博:@中国特长生-上海
官方微信公众号:新浦江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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