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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届中国优秀特长生推选活动上海地区决赛事项公告
发布日期:2010-06-11  浏览:1557

1、声乐、舞蹈、表演的伴奏带:为确保赛事质量和选手的正常发挥,伴奏带为CD格式的单曲光盘或mp3/wma格式的单曲U盘。

        2、民乐赛场备有D调、G调古筝,其他音调曲目需自带古筝。
        3、英语:综合测试部分(个人表演)除集体节目可以用歌曲形式外,个人一律采用诵读表演的形式(全国总决赛一律为诵读形式)。
        4、书画:①现场创作作品一幅,主题、内容、形式不限,可以临摹(临摹素材自带);②规格:国画、书法作品不超过四尺宣,其它作品不超过 100*80cm;③比赛用工具、纸、墨、毡垫等用品均需自备;④直接进入决赛的需自带作品一幅、参加初赛的初赛作品与现场作品一并评审(初赛作品不满意 的可以在决赛时再带一幅替换)。
        5、各类别决赛节目均自选,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是否选初赛的节目参加决赛由选手自己决定。
        6、决赛时间为7月10日、11日,具体赛程安排见参赛证。决赛参赛证的7月2日起寄往选手家中,请家长注意查收。机构集体报名的参赛证集体发放。
        7、决赛成绩7月13日在中国优秀特长生推选活动上海官方网站公布:http://www.campustar.sh.cn
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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